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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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9-12-04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6个“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校联合张家口市司法局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校园大讲堂活动。本次活动邀请到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法政教研室主任、法学教授阎玮,作了题为《深入学习宪法 领会宪法修正的精神》的专题讲座。我校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到场学习。张家口市司法局普法处工作人员出席本次活动。宣传部部长方合林主持活动。

阎玮教授讲述了什么是宪法以及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普通法律的主要区别、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及修改、我国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宪法》“序言”主要内容”、我国宪法总纲规定了哪些内容、我国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何规定的、我国宪法对国家机构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宪法对国家象征与标志是如何规定的等内容。的讲座对于我校师生深入了解宪法,弘扬宣传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营造浓厚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方合林指出,学校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学习,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在全校形成尊重宪法、尊重法律的浓厚氛围,促进全校师生增强宪法观念,提高宪法意识,并从行动上做到学法、懂法、知法、护法、守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党委宣传部在微信、微博上发布专题推文、张贴宣传海报、举办讲座等活动,在广大师生员工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宣传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营造浓厚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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